MD指令介绍
98/37/EC,机械指令发布于1989年,曾作过91/368/EEC、93/44/EEC、93/68/EEC三次修改和补充,之后又对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进行全面整理,现执行的指令号为2006/42/EC 。机械指令主要规定了:该指令的适用范围;机械产品销售和自由贸易时,设计和制造机械应遵循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础要求及有关法律责任;有关欧洲(协调)标准与该指令的关系;产品合格认证程序;CE标志的符号构成及要求该指令的实施办法。根据机械指令的规定,从1995年1月1日起,凡进人欧洲市场内流通的机械产品,必须随机提供机械的EC合格声明,并在机械产品上贴有CE标志,否则,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与流通.
适用范围
机械指令(Machinery Directive) 共有 4 章 16 条及 9 个附件, 适用于机构、移动机械、机械装置、用来提升及运输人的机器以及安全配件。法规里规定的基本健康及安全要求(EHSR)覆盖了整个机械工程领域是工业社会极其重要的方面。机械法规适用于以下产品:
- 环联接的组件;
- 至少有一个移动部件;
- 调节器、控制及主回路;
- 材料的加工工序、处理、搬运以及包装;
- 几个机械联合运作;
- 可互换的设备;
- 低电压指令不涉及的危害;
- 其它指令所没有涉及的。
何种产品不属于机械指令之范围?
依指令之规定,下列各项机械不属于本指令之范围( Article ):
设计与制造成载客用升降及 / 或运送设备,无论负载与否,但附装升降操作员配备之工业 用卡车除外。仅靠人力为直接动力的机械,除非让机械用于堆高货物。 与病患直接接触之医疗用机械。 用于露天广场或游乐园之特殊设备, 蒸汽锅炉、槽与压力容器,为核能用途而特别设计或应用的机械,如遇意外事件会导致幅射能外泄,幅射性零组件构成机器的部分, 轻武器,汽油、柴油、易燃液体及危险物品的储藏槽与输送管路, 运输工具:是指那些借着公路、铁道、水道及在空中等公共交通网络来运输人员及 / 或物 的运输工具及其拖车,均应视为运输工具。但采矿工业所用之运输车辆则包含于本指令中。 配备相关设备之船只与近海机动设备。公共或私人运输用,载人之吊缆车及靠绳索拉动之缆车。农业森林曳引机,详如 74/150EEC 公报指令第一条第一款 (1) ,有关欧市调和轮式农业森林曳引机型式认证之相关法令所定义者,该指令最后经 88/29/EEC 公报指令 (2) 修正。 特别为军用或警用所设计与制造的机器, 永久使用于大楼或建筑中,在一特定高度范围内之升降机。其活动的车箱为固定在超过与平 夹角 15 度以上导轨间,且设计用来运送:
- 人员,
- 人员与货物,
- 货物,但具有人员可接近性。也就是说人员可毫无困难地进入其中,且其控制部分位于车 箱内,并于人员触手可及之处。
- 用于载人,且以小齿轮及齿条攀升之车辆。
- 采矿用绞具,
- 剧场用升降机,
- 建筑工地现场使用之起重机,用于载人或同时载人与货物。
此外,指令所述及之机械或保安机件的有关危险,如果全部或部分为欧体其余指令涵盖,并 且需受这些指令之施行之情形下,则本指令便不再适用或须停止适用于这些产品。
带有电气系统的机械产品
还需要符合 EN 60204-1 中的相关规定。EN 60204-1 提供了关
于机器电机设备的要求与建议,以提高人员财产的安全及控制反应的持续性和容易维修。机 械于电气系统方面的要求:
- 所有电气组件都必须符合 EN 或 IEC 的相关标准;
- 三相电源标示 L1,L2,L3,必须加接地线且标示 PE,其它相关电气组件须接地 ,且统 一接地在一独立之铜板上;
- 电源电路、控制电路、变压器……等必须有过电流保护 (Overcurrent protection ),一般而 言就是加保险丝(Fuse)保护或无熔丝开关(NFB);
- 额定功率超过 0.5KW 之马达组件,须有过负载保护(Overload protection);
- 一般之控制电路须有变压器,除非有下列条件之电控系统才不须 有变压器:只有单一马达功率小于 3KW,最多只有 2 个外部控制组件;
- 人机操作接口(控制面板),不可低于 0.6 公尺,且须有 IP54 等级的防尘防水保护,ON开关用 1 表示,OFF 开关用 0 表示;
- 控制箱必须至少打开至 95°,且有 IP54 等级保护,但马达本体只须 IP23 等级即可;
- 配线实务,须一端子一导线,A.C,D.C 电源电路线用黑色,A.C 控制线用红色 ,D.C 控 制线用蓝色;
- 马达须符合 IEC34-1,且于接线盒上贴闪电标示,并须有铬牌注明相关规格;
- 须有完整之技术文件,包括安装图、电路图、操作说明书、维护手册、电气元 件表;
- 须有相关测试报告,例如:接地连续性测试、绝缘测试、耐电压测试等。